关闭

用户登录
欢迎来到执法监督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行政法规

专家解读《关于建立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衔接机制的意见》 (2)

2017-06-01 08:44:18 作者: 来源: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副调研员李路明介绍说,在既往实践中,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衔接机制存在信息互通交流不够,以致于司法鉴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得不到及时梳理和解决,如存在鉴定委托与受理、鉴定人出庭作证不规范等问题。
  按照中央部署和有关要求,去年以来,司法部与最高人民法院共同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于近日联合发布《意见》。《意见》从加强沟通协调,促进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良性互动;完善工作程序,规范司法鉴定委托与受理;加强保障监督,确保鉴定人履行出庭作证义务;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持良好司法鉴定秩序4个方面,详细规定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衔接机制具体内容。
  强化沟通协作完善规范工作程序
  司法鉴定乱象滋生的一个原因在于司法鉴定的管理者和使用者之间缺乏统一规范的沟通协调机制。《意见》对这些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对症下药”,努力建立畅通的沟通协调机制,打通司法鉴定在管理与使用上的信息壁垒。
  浙江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处处长潘广俊说,《意见》建立鉴定信息双向反馈制度,将倒逼鉴定人规范执业,他形象地说:“如果说鉴定意见是产品,那么法院就是这一产品的最终用户,建立管理部门与用户的良好沟通,及时获取用户体验,有利于提高鉴定质量和公信力。”
  鉴定机构无故不接受委托、“挑肥拣瘦”“避重就轻”是人民法院在对外委托司法鉴定过程中遇到的常见问题之一。意见对司法鉴定工作程序不完善、司法鉴定委托与受理不规范等痼疾也开出了一剂良方。
分享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执法监督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中国纪实通讯社主办 —— 全国维权资讯互动应用平台 安全联盟站长平台
执法监督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3-2017 zfxyw.org.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25253号-22

京公网安备11010701030052号

联系邮箱:1607500683@qq.com 监督电话:010-89942671 转 618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110报警服务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